温州动车追尾事故:伤亡最多只能获赔17.2万元
摘要: 规定最多获赔17.2万元 保监会官员昨日表示,已启动紧急预案,着手处理事故保险理赔工作。 昨天上午,各大保险公司已派出调查人员到温州当地各大医院走访排查。 昨天下午3时,中国平安(601318)将此次事故首笔理赔预赔付款3000元交付到受伤者家属手中。
规定最多获赔17.2万元
保监会官员昨日表示,已启动紧急预案,着手处理事故保险理赔工作。浙江保监局已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第一时间下发文件要求各保险公司积极做好理赔工作。
昨天上午,各大保险公司已派出调查人员到温州当地各大医院走访排查。 昨天下午3时,中国平安(601318)将此次事故首笔理赔预赔付款3000元交付到受伤者家属手中。截至昨天下午,已确认有1名平安寿险的客户遇难,11名客户受伤,其中1人伤势较为严重。遇难客户预计涉及赔付金额约5万元。其余商业保险涉及人员身份和人数正在统计中。
除了保险公司的理赔外,铁路事故遇难者还可获得火车票中包含的意外伤害强制保险。根据从1992年沿用至今的《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》,旅客的保险金额,规定为每人2万元。该强制保险费用已包含于票价之内,且一律按基本票价的2%收取。
此外,根据2007年9月起实施的《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》,旅客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为15万元,行李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。
这就是说,上述赔偿加上强制保险2万元,如果死亡旅客并未购买其他商业保险,最多只能获赔17.2万元。
近年类似事故赔偿不一
现行条例中提出,铁路运输企业与铁路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前款规定的赔偿限额。业内人士就认为铁路处于垄断地位,根本没有旅客讲价的份。事实上,近年来,也鲜有乘客事先与铁路部门重新书面约定的消息传出。
根据该条例,事故当事人对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,可以通过协商解决,或者请求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机关或者铁路管理机构组织调解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但有专家指出,相关条例仍然暴露了制度缺陷。首先规定"人身伤亡是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的,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",同时也规定事故调查方亦是铁路部门。铁路事故纠纷也由铁路系统的法院处理,均未改变"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"的实质。目前,温州动车事故原因未定,相关赔偿标准也暂未出台。
据了解,近年来,铁路相撞事故、脱轨事故时有发生,但后续赔偿的透明度却每况愈下。2008年的胶济铁路相撞事故和2009年郴州铁路相撞事故中,遇难者家属单笔最高赔付50万元;而在定性为"自然灾害"导致的柳城列车脱轨事故中,遇难者家属仅获赔25.2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