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浮、肇庆、清远三市蔬菜将直销东莞
年消费蔬菜以百万吨计的东莞,23日与清远市有关方面签订产销合作协议。至此,已有云浮、肇庆、清远3个城市与东莞市开展合作,建设认定 供莞蔬菜生产基地 。 据东莞市农业局有关人士称,他们正在与省内其他城市密切接触,以期达成更多协议。今年年底前后,将通过相应程序认定一批供莞蔬菜生产基地,种植面积达5万亩,具备年供应蔬菜25万吨的能力。据不完全统计,东莞市每年的蔬菜需求量约150多万吨。目前供应来源比较复杂,不利于蔬菜有效供应及质量安全监管。按照计划,东莞市农业部门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,与有关城市的农业部门携手,认定市内外蔬菜生产基地21万亩。其中市内基地1万亩,异地基地20万亩。届时,这些基地可以满足70%的全市蔬菜年消费量,约为105万吨。据了解,在三个城市选定的蔬菜基地,农业部门将择机向社会公布其具体名单,以便于公众和舆论监督。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称,对这些基地的管理将是动态的,会定期对其产地环境、生产过程、农药残留进行监督和抽检,发现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;问题严重或屡犯不改的,将取消其蔬菜供莞资格。与此同时,与东莞市有协作关系的城市,还将组织蔬菜生产基地与东莞农批市场、配送公司的对接,签订购销协议,促使供蔬菜直销我市,进一步保障我市的农产品安全和有效供应。 供莞蔬菜生产基地 认定标准:生产基地必须有一定的组织化程度,由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进行生产经营。本市生产基地规模应在连片100亩以上,异地生产基地规模应在连片500亩以上;品种以叶菜、瓜果类为主;交通便利;产地环境(包括水、土、空气)指标应达到无公害产地标准;生产经营连续稳定。生产基地应建立农产品《生产记录档案》和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》,所产蔬菜应达到无公害农产品标准。基地内应配置必要的检测人员和设施,确保蔬菜产品安全产出。另外,所产农产品应有相关标识,标识内容符合相关规定。 :王开端